四、参赛办法
(一)中国大陆地区1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桨板爱好者均可报名参赛。
(二)年龄要求
1.成年精英组年龄为18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成年大师组年龄为46至60周岁(1965年1月1日-197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2.青少年组U18(2008年1月1日-2009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U15(2010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U12(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
(三)龙板赛报名人数4人,其中至少1名异性运动员和1名青少年运动员。
(四)参赛运动员需身体健康、熟悉水性,能独立完成200米及以上游泳。
(五)参赛选手应对自身健康状况、水中自救能力和意外伤害负责,承担与参赛有关的风险,该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赛事期间可能发生的任何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六)参赛选手必须购买赛事期间有效保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运动意外伤害保险。
五、竞赛办法
(一)依据本次赛事竞赛规程组织赛事。
(二)个人赛全程以站立式划行,落水后上板可继续比赛但必须以站立式划水,绕标赛必须完成所有标点的绕标动作,绕标不完整无竞赛成绩,以站立式通过终点时间少者名次列前。
(三)对报名不足3条板的组别,组委会有权取消该组别。
(四)竞速赛采用分组制,分别举行预赛、决赛。选手抽签决定出发顺序,决赛出发顺序为上一轮比赛排名的正序出发。长距离赛采用集体出发,一次举出胜负。
(五)最终排名依据预赛、决赛成绩核定,决赛中如遇天气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决赛不能正常完赛或减少比赛轮次的,裁判长可以根据规则以上一轮的成绩排定名次。
(六)竞赛具体分组由裁判委员会于赛前抽签决定。
(七)参赛选手必须穿着救生衣、系脚绳并佩戴参赛号码牌参赛,不穿戴者裁判可对其终止比赛,主动申请救援及紧急被动救援者视为放弃比赛。
(八)如遇恶劣天气等不可控因素影响比赛,组委会将调整竞赛日程。
(九)凡有违背体育精神、道德行为者,将取消参赛资格和比赛成绩。
(十)在比赛中主动申请救援及紧急被动救援均视为放弃比赛,对完成比赛项目但没有取得名次的,组委会将为该选手颁发完赛证书。
(十一)选手在比赛中不按照赛事组委会制定的安全规范进行比赛造成事故的,组委会有权对该选手处以停赛或禁赛处罚,严重者可取消其获奖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器材
所有参赛选手器材自备,器材长度不超过14英尺(4.27米),组委会提供器材租赁服务。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
(一)个人赛
1.200米竞速赛
成年精英组和成年大师组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或奖杯、证书、奖金,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奖金。
青少年组(U18/U15/U12)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或奖杯、证书、奖金,四至六名颁发证书、奖金。
2.1000米竞速赛
青少年组(U18/U15/U12)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或奖杯、证书、奖金,四至六名颁发证书、奖金。
3.6000米长距离赛
成年精英组和成年大师组各组别前三名颁发奖牌或奖杯、证书、奖金,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奖金。
(二)团体赛
200米龙板赛前三名颁发奖牌或奖杯、证书、奖金,四至八名颁发证书、奖金;
(三)有参赛选手颁发参赛奖牌。
(四)奖金分配方案如下(税前),如报名人数少于奖金奖励人数则减一发放。



八、报名与报到
(一)报名
各参赛选手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报名通道进行报名,个人赛和龙板赛报名费均为100元。
(二)报到
1.报到手续:参赛选手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个人意外伤害险供赛事组委会核对报名信息,经组委会核实后完成报到手续。
2.报到时间:2025年7月11日
3.裁判员于赛前1天中午12点前到赛区报到。
4.所有参赛选手报到时须签署风险免责申明,未成年人须由监护人陪同签署该免责申明。
九、技术官员和裁判员
技术官员和裁判员由组委会统一选派,辅助裁判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其他
(一)本规程解释权归赛事组委会。
(二)组委会将在补充通知中公布住宿酒店等相关信息。
(三)若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比赛熔断。
十一、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